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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化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通知

2024-10-17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点击:[]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科研报国、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制定化学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办法。(现对此办法公示,如有异议请在10月20日之前与辅导员老师联系,到截止时间无异议则此办法自动生效。)

一、 成立工作组织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 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 号)等文件要求,为保证化学学院学生综合奖励评审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顺利开展,成立化学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的制定、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 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名额至学院,本学年化学学院分得升档名额情况如下

年级

学术型分配名额

专业型分配名额

二等升一等

三等升二等

二等升一等

三等升二等

2022级硕士

1

1

0

1

2023级硕士

5

6

1

3

三、 具体调整方法

第一项 关于2023级硕士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7. 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二)评审细则

各部分比例:

按照学校要求,本学院评审中,总积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占积分比例如下:

1. 学习成绩(80%);

2. 科研积分(10%);

3. 综合素质积分(10%)。

学习成绩计算: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1《化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学习成绩核算规则》。

科研积分计算: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2《化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积分核算规则》。

综合素质积分计算:

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3《化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按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不超过各专业、各分组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资格。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专业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经学校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四)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对于二等升一等的学生,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8000元/学年调整为10000元/学年;对于三等升二等的学生,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以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对学科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排序。只计算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成绩,计算方法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1《化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学习成绩核算规则》,科研工作及社会工作情况作为参考。

(一)降档情况

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同类型硕士生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学科(或学科群)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另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奖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奖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生的奖助学金,待处分解除后再恢复发放;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所在部院查证属实的,其奖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生当学年的奖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学业奖学金待遇由10000元/学年调整为8000元/学年;

二等降三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 500元/月,取消学业奖学金发放。

第二项 关于2022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课程学习的研究生;

7. 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不能有不及格现象)。

(二)评审办法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的助学金升档考核,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按照分组以科研积分A排序,在不超过分组推荐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推荐人选

学院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组织参评推荐人选统一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以最后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见《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奖励办法》附件2《化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科研积分核算规则》,已在2023年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可再重复利用。

注:按照学校要求,2022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学院规定的接收材料截止日。

(三)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留意信息。

(四)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对于二等升一等的学生,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学业奖学金待遇由8000元/学年调整为10000元/学年;对于三等升二等的学生,自本学年9月份起,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发放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一) 降档情况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奖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奖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生的奖助学金,待处分解除后再恢复发放;

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所在部院查证属实的,其奖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 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生当学年的奖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学业奖学金待遇由10000元/学年调整为8000元/学年;

二等降三等:自当学年11月起,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 500元/月,取消学业奖学金发放。

第三项 助学金动态调整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升档者:

(一)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研二同学可补交基础材料,后续补交基础材料仅用于降档评定,不可参与升档评定。毕业年级的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联系辅导员补充材料。

(二)研二补交基础材料以及升档材料的纸质版线下提交,电子版同步提交。

不申请升档者:

不需提交材料

四、 评审流程

1. 基础材料补充阶段(即日起至2024年10月20日)

该阶段为奖励办法公示及研二补交基础材料阶段。

2. 材料审核阶段(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2日)

此阶段为补交基础材料审核以及确定升档候选人阶段。

3. 评审阶段(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9日)

此阶段为候选人提交申请,学院组织评审阶段。

五、 材料提交时间节点

研二以班级为单位补交基础材料,截止时间10月20日下午16点

研二及研三升档候选人以个人为单位提交申请表,截止时间10月22日下午16点

请按时提交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提交地点:经管楼D267

电子版材料提交邮箱:duthxpjpy@163.com

强调:在评定其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7日

上一条:【通知】化学学院关于补充申报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生卓越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通知】关于开展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上银菁英学生奖学金、小米特等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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