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促进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激励学校广大研究生矢志奋斗、追求卓越、科研报国、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按照学校的相关政策,制定化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办法。(现对该评审办法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于10月16日16:00前联系辅导员老师进行反馈,到截至时间无异议办法自动生效。)
一、成立工作组织
(一)学生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顾 问:段春迎、崔 旦
主 任:陶胜洋、吴 硕、黎晓明
副主任:苗 青、徐迎华、姜廷雪
成 员:石 川、宋 波、时 磊、景 旭、赵建楠、刘 琪、谭瑛洁
(二)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
组 长:苗 青
副组长:刘 琪、谭瑛洁
成 员:张 心、盛赢滢、高 萌、张晓婷、徐炳英、汪秀红、黄河龙、盖 彧、刘嘉懿、张翰林、马俊林、许文倩
二、名额分配
学校分配名额至学院,学院按照学生原归属单位参评范围内的学生数量,按比例划分名额。根据比例无法分配到1个完整获奖名额的分组,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评审。
三、具体调整方法:
第一项 关于2022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 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6. 已完成硕士一年级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优良(所修所有成绩,含选修,无不及格现象)。
注:所有成绩以研究生院网站显示的成绩为准,不得做任何的更改。
(二)评审细则
1.原化工学院化学系:
评审时,首先按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的加权平均分排序,在不超过本组分配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人员资格。参评人员按照综合积分排序,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所示:学习成绩(占80%),科研积分(占10%),综合素质积分(占10%)。
其中,学习成绩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适用原化工学院化学系)《学习成绩核算规则》。
科研积分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适用原化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积分核算规则》。
综合素质积分计算:
参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适用原化工学院化学系)《综合素质量化积分核算规则》。
2.原张大煜学院:
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三部分构成,无答辩环节,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所示:学习成绩(占80%),科研积分(占15%),综合素质积分(占5%)。
(三)申请及评定程序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本人提交申请,导师推荐,经学院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经过评审确定获得助学金推荐人员名单,公示3天后报学校审核备案。
经学校审核后的评审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评审结果生效。
(四)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以学生原归属单位分组,对本组内所有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的课程成绩进行统计排序。只计算必修课(公共基础课、大类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成绩,科研工作及社会工作情况作为参考。
(一)降档情况
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组全部同类型硕士生的后30%,则将其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组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
此外,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
第二项 关于2021级硕士生助学金的动态调整办法
【一】二、三等助学金升档办法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 按时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5. 按时参加学校、所在学科专业、班级和导师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评审办法
1.原化工学院化学系:
硕士研究生三年级的助学金升档考核,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按照分组以科研积分A排序,在不超过分组推荐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推荐人选。
科研积分计算办法见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适用原化工学院化学系)《科研积分核算规则》,科研业绩统计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9 月1 日至材料接受截止日。
学院组织专家组成专家组,组织参评推荐人选统一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以最后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2.原张大煜学院:
总积分(满分100分)由以下两部分构成,各部分所占积分比例如下所示:科研积分(占95%),综合素质积分(占5%),总分进行排序,在不超过分组推荐名额的140%(小数点进位)的基础上,确定参评推荐人选答辩。科研业绩统计的起始时间为2022年9 月1 日至材料接受截止日。
由于2021级名额有限,根据学生原归属单位核算,均无法分配到1个完整获奖名额,由学院统一组织答辩评审。学院组织参评推荐人选统一答辩。评审专家现场打分,以最后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升档学生名单,并将结果报送学院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
(二)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地点另见学院网站通知。
(三)助学金升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二等升一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800元/月;
三等升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5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二】一、二等助学金降档办法
(一)降档情况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助学金的处理。
(1)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 ,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2)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助学金按降档处理;(3)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助学金。
(二)助学金降档后具体执行情况
一等降二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800元/月调整为650元/月;
二等降三等:自本学年助学金待遇由650元/月调整为500元/月。
第三项 助学金动态调整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升档者:
(一)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毕业年级的科研成果材料接收时间可放宽至材料截止日,如自前次提交基础材料起至今,期间有新发表的科研成果,请联系辅导员补充材料。
(二)纸质版相应升档申报表
不申请升档者:
不需提交材料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上午10:3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提交材料地点:经管大楼D267
在评定其间,若发现学生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研究生阶段所有奖项的参评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学校研究生助学金动态调整规定执行。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