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工作
本科生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本科生工作 >> 本科生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及高额奖学金答辩的通知

2024-11-01 化学学院学办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大工校发〔2024〕6号)、《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工校发〔2024〕24号),结合学校下发超高额、高额奖学金的名额及预报名情况,现发布学院专项奖学金评审及高额奖学金答辩的工作方案。

一、评审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年无违纪;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

方面特别突出;

6. 符合申请对应奖学金项目的评审要求,具体名额和要求见附件1。

二、评审流程

1. 在11月3日18:00前提交《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2)电子版到邮箱duthxjxjps@163.com,命名为:专项奖学金申报-年级-姓名。以电子版提交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在11月4日10:00前交到经管D265

注:之前已经提交过申请国奖奖学金的同学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审批表。

2.学院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奖励标准在10000元(含10000元)及以上奖学金的学生组织打擂评审汇报。答辩方式:要求答辩展示3分钟PPT,非特殊情况下应脱稿,要求能够全面展示个人素质能力,另设提问环节1分钟。

3.只申请10000元以下奖学金的学生和打擂评审没获奖的学生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奖励办法》要求执行。

4.学院最终对对获奖情况进行公示,上报学校。

三、答辩安排

答辩时间:2024年11月4日(周一)晚上18:00。

答辩地点:经管楼D座263。

请有意向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同学于2024年11月2日17:00前微信扫码进入“化学学院23-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群,答辩时间、地点如有调整以及答辩顺序确认会在群里发具体通知。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

上一条:【公示】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专项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下一条:【公示】化学学院2023-2024学年本学生集体荣誉评选调整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