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鼓励更多的优秀本科生以推荐免试的方式来我校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现面向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括直博生)开展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总则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分为申请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申请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即可获得)与评审制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以下简称评审制奖学金,符合相应条件差额评审)两种。学生应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申报奖学金种类。
二、奖励名额
化学学院本年度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制名额0人、评审制名额1人。奖金额度为2万元/人,授予教育部颁发的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
三、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2024年入学的推免生新生(包含直博生,不区分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
2.申请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本科学校来自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5%(含)的推免生新生(排名百分比精确至小数点后2位,以国家推免库数据为准,下同);
3.评审制奖学金申报条件:
(1)本科学校为高水平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0%(含)或第1名的推免生新生;
(2)本科学校为全国重点大学(不含分校),推荐排名在学院(专业)前1%(含)的推免生新生。
注: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名单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1、所有申报者请按照《关于开展大连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工作;
2、评审制推免生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如荣誉证书、论文复印件等,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须真实有效,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获奖资格;
3、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对评审制的同学统一组织评审工作,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同学们随时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五、提交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参照附件2填表说明。
2.各项佐证材料(证书等)。
提交材料时间:9月30日上午11:00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提交材料地点:经管楼D267。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