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工作 >> 学生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关于申报2023年优秀研究生、单项奖励、先进班集体等奖项的通知

2023-09-12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综合奖励办法(试行)》,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部分奖项申报:

一、 奖项设置

1.校优秀研究生。奖励品学兼优、业绩突出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标兵。学校在当年荣获“校优秀研究生”称号的研究生中择优评选出不超过10名“优秀研究生标兵”。

3.研究生单项奖励,分为德育专项、智育专项、体育专项、美育专项、劳育专项。奖励在德、智、体、美、劳某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研究生。

4.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奖励学风优良、团结向上、成绩突出的研究生班集体。

5.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学校在当年荣获“校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称号的集体中择优评出不超过10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标兵”。


二、 评选条件

各项奖励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矢志科研攻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4.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5.民主评议良好及以上(2021级、2022级适用)。

6.达到《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条件。

7. 已完成2023年化学学院研究生评奖评优基础材料申报。

校优秀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年级硕士生;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为二、三、四年级博士生;硕博连读一年级、直博生二年级按硕士参评,直博生三、四、五年级按博士生参评。

2.品学兼优、科研能力突出、全面发展,学习成绩位于专业前列,课程学习阶段必修课成绩全部通过。高年级硕士及博士研究生注重考察学术成果和研究方向是否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需求以及切实解决“卡脖子”问题情况。

3.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化学学院2023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审办法》规定计算的量化积分排序择优评选。

校研究生单项奖励

1.各类单项奖励评选范围与校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相同。

2.各单项奖励评审条件(2021级、2022级适用):

1)单项奖(德育专项)。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品行修养,民主评议“优秀”;

或所在寝室获评“文明寝室标兵”荣誉称号,或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获得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表彰,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效果,或积极服务广大学生,在学生群体中具有较好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望等。

2)单项奖(智育专项)。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特别是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等国家级重要科创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单项奖(体育专项)。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在各级各类学生体育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4)单项奖(美育专项)。在学校美育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文艺演出、文艺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5)单项奖(劳育专项)。申请人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担任一定的学生工作职务,服务广大同学,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3.各单项奖励评审条件(2020级及以上年级适用):

1)科技创新奖要求申请者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突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

2)文体活动奖要求申请者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参与踊跃并表现突出,在各级学生文体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校赢得荣誉等;

3)社会实践奖要求申请者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担任一定的社会职务,在各类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相关荣誉或取得积极影响。

校先进研究生班集体

1.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有力。按时过党团组织生活,召开班委会;班干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努力开展各项工作,是班级的核心和骨干力量;

2.班级活动丰富,凝聚力强,思想积极向上,态度端正,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争取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包括校、院、班级组织的挂职锻炼、社会考察、调查、参观、科研服务、社会公益活动等),经常开展集体活动、公益劳动和体育活动,取得较好成绩或奖励;

3.学风优良,成果显著。班级同学学习勤奋,学风严谨,尊敬师长,全体同学课程考试成绩优良率较高,高年级的班级同学有较丰富的学术成果;

4.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5.班级所在寝室卫生秩序良好,班级成员所在寝室均达到“文明寝室”标准。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个人各类奖项

1.共产党员受到党纪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2.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管理规定并受到纪律处分者。其中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内不得参与任何奖励申请;受记过及以下处分者不得参与评审年度内任何奖励申请;

3.民主评议未达到良好及以上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4.研究生课程阶段,评审年度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5.研究生课题阶段,评审年度内工作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6.所在寝室未达到“文明寝室”标准,不得参与本年度各类奖励申请。


注:校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单项奖励可以兼评,各类单项奖励可以兼评


三、 材料申报:

1. 线上申报对应奖项,申报链接

2021级、2022级适用】化学研究生评优线上申报https://wj.qq.com/s2/13089339/8c26

2020级及以上年级】化学研究生评优线上申报https://wj.qq.com/s2/13088982/51e5/

2. 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格,由各班班长收齐统一以班级为单位上交

3. 基础材料以前期申报的为准,不需再次提交。

4. 先进班集体的班级需提交班级事迹材料一份(3000字以内)。


申报提交截止时间:91416:00

纸质版申报表提交地点:经管大楼D267

注:未按时提交材料的同学视为放弃参评涉及奖项



化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912


上一条:【通知】化学学院关于申报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下一条:【通知】关于启动2024届毕业生生源核对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