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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第二批次)录取工作办法

2023-05-18  点击:[]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 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做好复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及潜力、具有特殊学术专长的人才,现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基本要求

(一)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须符合大连理工大学 2023年学术型(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的报名要求。

(二)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考生应符合《大连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连读研究生选拔和培养的管理规定(修订)》(大工研发﹝202113号)中的各项要求,并通过各学部(学院)组织的考核。

(三)拟录取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应符合化学学院制定的资格审核标准,并通过学院组织的复试。


二、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及准备工作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和复试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生资格审查(第二批次)通过名单见附件1,请通过考生务必按时参加复试考核,并于52512:00前进入复试群(QQ群:579199907

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外语加试将于527日进行,具体安排见研究生院通知(http://gs.dlut.edu.cn/info/1173/13390.htm2023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批次招生复试考核(含外语加试)的通知。注:未通过学校外语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三、博士研究生复试

(一)复试时间及准备要求

1、复试时间:2023530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3、复试对象:硕博连读(科研博士)及申请考核制(科研博士)

4、复试安排及要求

复试安排请见下表。具体通知请考生关注复试QQ群。

考场

考核内容

考核时间

硕博连读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PPT汇报专家提问

530

8:30-10:30

申请考核

专业能力

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测试

530

10:30-18:00

综合能力

综合能力PPT汇报

专家提问

 (二)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生须于2023525日前,将附件2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邮寄至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管经大楼D268,谭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6294

2.心理测试

测试时间:2023525 13:00-14:00

测试方式:线上进行

心理测试具体要求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心理测评操作说明》(附件3

注:未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综合考核。 

3.综合考核

 (1)硕博连读(科研博士)

考核由学生汇报和专家提问两个环节进行,时长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英语能力考核。时间3分钟。

b: 综合能力PPT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2-13分钟。

c:考核提问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90分,外语10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2)申请考核制(科研博士)

考核由英语能力考核、学生汇报、专家提问三个环节组成,时长20分钟/人。具体要求如下:

a: 英语能力考核。时间3分钟。

b:综合能力ppt汇报:内容为个人简历、前期工作基础及取得的学术成果,博士预期研究方向及展望等。时间12-13分钟。

c:考核提问

复试从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能力三方面进行评分,每部分满分100分,各部分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得录取。

(三)信息公开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将于复试当天向考生公布,并上网公示。


四、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

1、招生计划

化学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第二批次)招收全日制科研博士(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8人,全日制学术型统招博士1人。

2、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和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成绩排名区分培养模式按照加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分类排序。培养模式包括:统招博士(硕博连读及申请考核)、科研博士(中科院化学物理研究所联合培养专项计划)。加权成绩计算方法:硕博连读考核成绩x 3

依据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对外公示统招博士拟录取名单和递补名单,公示期为十天。拟录取考生2023615日前,将《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录取博士研究生人事关系调转承诺书》(附件4)发送至:tanyingjie@dlut.edu.cn 。若招生计划有增加,将根据导师招生名额,按照递补录取名单进行递补录取。


五、调剂程序

复试录取中原则上不予更改导师或专业,若确需更改,则被视为调剂考生,需在第一志愿考生之后排队录取。


六、监督

考生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过程中,如对各项工作有疑问,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考生提出的申诉进行调查及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提出申诉。

监督联系人:崔旦

监督电话:15804257528

邮箱地址:zdyxydb@dlut.edu.cn


七、其他说明

1.其他未尽事宜以《大连理工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411-84706294, QQ:723907056

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管经大楼D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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