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院发布的《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做好2018、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并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及硕士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张大煜学院2018级和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细则(试行)》。
一、工作组织
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教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全面负责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
二、工作原则与要求
1.公平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各位参评硕士生享有平等的权益,各位评委老师人人平等,并独立、客观地给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师生关系、亲属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利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升档名额
2019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二等提升一等1人;三等提升二等1人。
共计2人。其他情况无。
四、评审办法
(一)硕士三年级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办法
1. 奖助学金升档
(1)申请升档的基本条件
a. 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b.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申报及评审办法
a. 研究生可自由申报,申报的同学需提交科研业绩相关材料;
b. 重点考核申报学生的科研业绩及学位论文进展,并组织评审答辩;
c. 硕士三年级参评硕士生科研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学院接收材料截止日为止(已在上学年奖助学金动态调整中使用过的材料不再重复利用);
d. 参考《张大煜学院2020年硕士生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张大煜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对参评硕士生的科研业绩按量化积分计算并排序,确定学院奖助学金升档名额1.5倍数量(向上取整)的硕士生参加答辩。各单项分数按归一化计算,各部分权重为:
年级 |
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 |
学习成绩 |
科研积分 |
答辩 |
研三 |
5% |
0% |
80% |
15% |
e. 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积分、科研积分计算方法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 奖助学金降档
在学习和科研过程中,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研究生,执行奖助学金降档或停发奖助学金的处理。
a. 存在违纪行为,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者,停发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b. 导师对研究生的综合评价极差,提出降档申请,并经学院查证属实的,其奖助学金按降档处理;
c. 参评时间范围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停发该研究生的奖助学金。
(二)硕士二年级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评审办法
1. 奖助学金升档
(1)申请升档的基本条件
a. 已完成硕士一年级公共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不少于15学分(以后适当调整,特殊情况向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申请裁定),且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成绩均及格(或合格)以上;
b. 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
c. 认真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2)申报及评审办法
a. 符合基本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报,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b. 对参评硕士生所完成的公共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学习成绩进行计算并排序,确定学院奖助学金升档名额1.5倍(向上取整)的硕士生参加答辩;
c. 以同年级为单位,对该年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完成的公共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成绩按照学分进行加权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d. 学院按照“学习成绩为主,兼顾其他成绩”的原则,各单项分数按归一化计算,各部分权重为:
年级 |
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 |
学习成绩 |
科研积分 |
答辩 |
研二 |
5% |
80% |
0% |
15% |
e. 硕士二年级答辩成果业绩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
f. 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积分计算方法同本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2.奖助学金降档
以同年级为单位,对该年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完成的公共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成绩按照学分进行加权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1)一等降二等:凡享受一等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年级全部同类型硕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型硕士生分别排序) 的后 30%,则将其奖助学金由一等降为二等;
(2)二等降三等:凡享受二等奖助学金的硕士研究生,若其课程成绩排名居于该年级全部学生的后10%,则将其奖助学金由二等降为三等,即享受三等奖助学金。
(三)名单公示
学院对奖助学金升档候选人名单的公示时间不低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的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名单汇报至研究生院。
五、附则
不申请提交升档材料的同学不能升档;欲保持原有奖助学金等级的同学不需要提交材料。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评审流程
(1)材料提交:填写电子版《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二等助学金申报表(三等硕士生助学金申报用)》或电子版《大连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一等助学金申报表(二等硕士生助学金申报用)》以及硕士二年级奖助学金升档积分表或硕士三年级奖助学金升档积分表,与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houxiuxiu@mail.。纸质版材料送至经管大楼D268办公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停止接收时间:2020年9月18日17:00.
(2)组织审核:2020年9月21日8:00-17:00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动态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3)答辩及结果公布:根据申报情况及领导小组意见决定是否设立答辩环节。若无答辩环节,量化积分满分降为85,除答辩外的各项目权重不变。学院最晚于2020年9月23日公布升档调整结果。
(4)对于因成绩或其他原因降档的同学,名单另行公布。
张大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