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煜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为了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调动广大研究生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的积极性,鼓励广大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大工研发〔2020〕8号),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及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制定《张大煜学院2020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试行)》。
一、工作组织
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组成,全面负责评奖工作。评奖工作的申请、组织、实施等环节,由教师代表及研究生辅导员组成;答辩评审工作由学院教师完成。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主任:段春迎 崔旦
副主任:黎晓明 赵剑楠
委员:王铜道 石磊 朱楠 林烨雍 姜廷雪 景旭
秘书:侯秀秀
二、评审工作原则
1. 平等原则: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 回避原则: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 公正原则:不得利用评审委员会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 保密原则: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参评人员
所有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非全日制、MBA、MPA、MEM等培养类型学生以及本办法其他条款所列不具备参评资格学生)均可申请参加评审。硕博连读博士生通过考核转入博士阶段的第一年和直博生的第二年应按硕士研究生身份参评,之后按博士研究生身份参评。
四、名额划分方法
硕士生 1 名;博士生 2 名。
五、奖励额度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2万元/人;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3万元/人。
六、参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
5. 全面发展,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并取得良好工作业绩或成绩者优先考虑;
6. 科研能力突出,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
7. 除优秀新生申请参评优秀推免生国家奖学金外,其他年级参评研究生要求当前学业阶段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研究生”称号。
8.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参评学年存在必修课成绩不及格者;
(5)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者。
七、评审方法
1. 申报同学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参评材料,由工作小组对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计算量化积分。
2. 公示参评人选,公布答辩名单以及时间地点。
3. 量化积分计算方法:
学生类型 |
社会工作和课外活动 |
学习成绩 |
科研 |
答辩 |
博士生 |
0% |
0% |
90% |
10% |
硕士生 |
二年级 |
5% |
80% |
5% |
10% |
三年级 |
5% |
30% |
55% |
10% |
注:(1)以上单项积分为归一化分数,即本人得分除以本年级单项最高分;答辩分为评委打分的平均分;
(2)硕士二、三年级研究生参评学生进行第一轮答辩,根据总分各选出一名候选人;两名候选人进行第二轮答辩,得票最高者作为硕士生国奖获候选人推荐至研究生院。
(3)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将公共必修课、大类基础课及专业基础课成绩按照学分进行加权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加权平均分=∑(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4. 根据量化积分排序,按名额数推荐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处。经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审核通过后,由学校公布获奖名单,并将获奖情况记入研究生个人档案,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获奖证书,择期进行统一表彰并发放奖学金。
5. 附加事项:
(1)国家奖学金与企业奖学金不兼得;
(2)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已获奖者使用过的科研成果不可在以后年度的国家奖学金申请中重复使用。
八、社会工作积分计算方法
社会工作类型 |
基础分 |
本科生兼职辅导员 |
5 |
校研究生会主席 校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主席 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学院研究生会主席 |
4 |
校研究生会副主席 校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学院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主席 学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学院研究生工作部部长 |
3 |
校研究生会部长 校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部长、中心主任 学院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副主席 学院研究生会部长 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 |
2 |
校研究生会副部长 学院研究生会副部长 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 |
1 |
注:
(1)在2019-2020学年内,社会工作任职不满一学期不计分,不满一学年加该项得分的1/2;
(2)在学院研究生会、学院研究生工作部、学院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内任职,不需要提交证明材料。其他职务需提交证明材料;
(3)社会工作积分最多计入两项,第二项按原始分值的1/2计入。
九、课外活动积分计算方法
课外活动类型 |
基础分 |
校级以上活动竞赛一等奖 |
0.5 |
校级以上活动竞赛二等奖 |
0.45 |
校级竞技类比赛第一名、校新年晚会最终节目组主力成员、校级以上活动竞赛三等奖、校级活动竞赛一等奖 |
0.4 |
校级竞技类比赛第二名、校级活动竞赛二等奖、 |
0.35 |
校级竞技类比赛第三名、校级活动竞赛三等奖、学院组织的竞技类活动一等奖 |
0.3 |
校竞技类比赛其他名次、学院组织的竞技类活动二等奖 |
0.25 |
校新年晚会最终节目组辅助成员、学院组织的竞技类活动三等奖、校竞技类比赛未取得名次以及替补运动员、学院组织或承办的非竞赛类大规模活动(十人以上)、校级学术讲座、学术沙龙、实践参观活动、礼仪、出席观众、为学校或学院主办的各类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
0.2 |
学院组织的竞技类活动未取得名次、学院组织或承办的非竞赛类小规模活动(十人以下) |
0.1 |
注:
(1)团体赛事获奖者,个人加分项为基础分的1/2;
(2)以上文体活动与志愿服务工作,均不包含研究生会、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自我管理委员会、教研室、课题组组织的各类活动、会议等;
(3)非学校机构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均不加分;
十、科研积分计算方法
1. SCI论文
只计算发表在化学及相关领域的研究性论文,期刊类型按中科院最新大类分区。
期刊来源 |
期刊类型 |
基础分 |
SCI |
一区 |
Science/Nature/Cell/Nature Chemistry 等顶级期刊 |
200 |
一类刊物: IF ≥ 15 及 JACS, Angewandte Chemie-International Edition, Nature Communication, Chem, Joule, Matter 和 PNAS |
100 |
二类刊物:10≤IF<15 及 Chemical Science |
50 |
三类刊物:其他一区期刊 |
30 |
二区 |
无特殊说明 |
20 |
三区 |
无特殊说明 |
10 |
四区 |
无特殊说明 |
5 |
未分区新刊 |
无特殊说明 |
5 |
中文 SCI |
无特殊说明 |
5 |
注:
(1)文章署名第一单位为大连理工大学。只计算个人一作的文章,或导师一作、个人二作的文章;
(2)共同第一作者的处理方式:文章的基础分需乘以系数0.8。相应文章在同一年度评奖时只能向一个作者加分,且该文章获奖后在后续年度不能参评。
2. 专利
专利类型 |
国别 |
基础分 |
发明专利 |
国内专利 |
公开:3分;授权:5分 |
国外专利 |
公开:5分;授权:7分 |
实用新型专利 |
国内专利 |
公开:1分;授权:2分 |
国外专利 |
公开:1分;授权:2分 |
注:
申请(专利权)人为大连理工大学,导师须作为专利发明人之一。
3. 学术会议
参加具有分会场的国内外学术会议,并进行口头报告的情况:
全球性国际会议:国外召开:5分;国内召开:3分;
区域性国际会议:国外召开:3分;国内召开:2分;
国内学术会议:1分。
4. 著作
著作类型 |
基础分 |
著(已出版) |
300 |
编著(已出版) |
150 |
软件著作权(已授权) |
5 |
注:
以申请人承担章节的页数占总页数的比例乘以对应基础分作为著作部分科研得分。
十一、材料提交说明
1. 所有申请者均需要提供培养计划及研究生成绩单;
2. 学生工作任职需提供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公示名单(公示名单中标记本人姓名);活动参与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主办方公章的活动参与证明或活动参与公示名单;
3. 已发表文章需要论文全文;专利申请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的信息页;参加会议需提供本人参会证明(参会名牌或缴费通知单)、分会场证明材料、本人口头报告证明材料;著作类需提供著作封面、目录、章节编写安排。
十二、其他说明
本文件所有解释权归张大煜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张大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