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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学期末及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22-12-19  点击:[]

各实验室:

随着学生离校及寒假临近,校内学习工作人员将逐渐减少。为进一步加强下学期开学前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提升危化品安全认识。各实验室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自行归档。围绕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元旦前,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各实验室需要在实验室继续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须20221231前填写本通知附件,发送至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没有备案者不得在实验室从事实验。

2、此期间没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在进行全面检查并排除安全隐患后,进行断水断电、关窗锁门的封闭管理,封闭管理期间应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

3.仍有实验活动或有必须保持运行设备的实验室,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坚持每日安全巡检,并于填写腾讯文档表格。

4.各实验室对实验室巡检情况做好记录。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本实验室、本单位无法整治的,应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报告。

5.如有安全事故(事件)发生,按照首报、续报、终报的要求,及时报告。

6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需要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必须落实二人以上同时开展实验方可进入实验室,严禁一人单独开展实验室活动。

7、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学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

8、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合作单位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已经在校的务必于20221231日前到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合作单位人员在校期间,本校人员必须陪同。

9、其他注意。假期间恰逢严寒天气,全体师生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因降温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寒工作。

寒假期间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立即停止其实验并予以通报。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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