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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2022-08-23  点击:[]

为加强我校特种设备管理,根据特种设备相关管理要求,现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开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自查及问题整改。请各有关实验室根据国家规范中对特种设备的界定标准(具体标准查阅2014年国家质监局发布的《特种设备目录》或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年)》),对本实验室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梳理,并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对日常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列出问题清单,逐一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二、规范特种设备及人员的管理。请各有关实验室严格按照国家和辽宁省有关特种设备管理的规章规范要求,落实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审验检测、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要求,并将制度严格落实到日常管理工作中。

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的要求,请各有关实验室查验相关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持有情况(含按规定复审情况),对无证相关人员,尽快组织参加培训并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学校将加强对持证上岗要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开展高压灭菌设备专项治理。请各有关实验室根据参数确认本实验室使用的高压灭菌设备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压力容器)以及属于特种设备的高压灭菌设备是否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未取得使用登记证的,暂时停止使用,直到补办登记证后再使用。对于已经超过规定使用期限的高压灭菌设备,及时进行报废并销账。

请有关实验室填写特种设备汇总表(附件),于82517:00前报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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