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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及寒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1-12-30  点击:[]

各实验室:

为确保元旦及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和师生健康平安,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请做好如下工作。

一、           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提升危化品安全认识。各实验室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建立隐患台账,重点做好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对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并自行归档。围绕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学院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于元旦前,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实验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放假期间(202211-225日),各实验室需要在实验室继续从事实验工作的教师和学生须20211231日前填写本通知附件,发送至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没有备案者不得在实验室从事实验。

二、             严格学校规定,达成导生一致共识。学生从事实验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要指派一名在校生作为实验室临时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实验室各项安全隐患(用水、用电、化学品安全、设备安全等隐患)的每日排查上报工作。各实验室上报假期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自行设计每日排查工作表,最后离开实验室的人员负责关闭水电气、实验设备等。

三、  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实验室对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和考核,需要开展科研活动的实验室必须落实二人以上同时开展实验方可进入实验室,严禁一人单独开展实验室活动。

四、             指导教师作为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确保学生安全和实验室安全。寒假期间学生在实验室工作,原则上其指导教师不得外出。严格执行“非必要不离连”,确需离连要严格履行报备程序,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做好旅程防护,记录行程轨迹。

五、  寒假期间原则上不接受合作单位人员在实验室从事实验。已经在校的务必于20211231日前到学院办公室登记备案。合作单位人员在校期间,本校人员必须陪同。

六、  其他注意。假期间恰逢严寒天气,全体师生离开实验室时务必关好门窗、检查水、电。避免因降温造成损失,切实做好防寒工作。

寒假期间学院将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者,立即停止其实验并予以通报。

祝全体师生假期愉快!

 

张大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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