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校园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的通知》及学校相关要求,现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及大检查活动。
一、活动时间
1.安全培训时间:9月24日晚六点,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2.安全检查时间:2021年9月17日(周五)前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所指 “特种设备”,主要包括:锅炉、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制冷系统中蒸发器、冷凝器等。
贯彻落实学校关于特种设备安全工作部署情况。
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应急预案制定情况。
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制定,以及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三、活动要求
1.各实验室与9月17日之前完成自查自改,针对特种设备风险点、隐患点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建立隐患台账,明确责任人,确定整改完成时限。
2.学院将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各单位相关人员届时须准时全程参与培训。
3.安全培训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颁发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务必持证上岗。
各实验室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自觉承担起安全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