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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煜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办法补充细则

2021-03-06  点击:[]

  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张大煜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严格遵守《大连理工大学学生奖励办法》(大工办发〔202054号)(以下简称办法),并按照《办法》相关规定,对于《办法》中未明确或未涉及的内容,学院启用相应的ABCD原则在《办法》规定的原则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的补充评审细则。现对张大煜学院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补充评审细则进行公示。

一、社会工作奖学金打擂规则

依照《办法》,社会工作奖学金获奖比例为所在评审单位人数的6%,采取“基础分值+现打擂”的评比模式。其中补充打擂环节的规则如下:

1. 对满足要求的申报人的基础分值进行排序,选取获奖人数的130%(根据实际情况微调)进入打擂环节。

2. 打擂采取PPT展示形式,展示时长为3分钟,评委提问时长为2分钟,展示内容应为评奖学年个人所承担的学生工作情况。与工作无关的内容及荣誉请勿进行展示,如汇报评委应酌情扣分。

3. 打擂评委由教师评委和学生评委两部分组成,教师评委由学院辅导员担任,学生评委在各年级的班级按一定比例进行随机抽取,新生年级以及参评人不得担任学生评委,且学生评委只能给同级的奖学金参评人打分。

4. 评委根据打擂表现对学生进行不记名投票,每位评委投票票数等于获奖人数,教师评委每票分数为3/教师评委人数,学生评委每票分数为3/学生评委人数。根据候选人基础分值和现场打擂结果进行评分与排序,并公布获奖人数的120%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待补考结束后,根据补考通过情况确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最终获奖人选。

二、补充社会工作奖学金职务加分细则

对于学院团委任职的干事和学院学生会的志愿者的职务加分规则,《办法》中未涉及。现启动相应原则对张大煜学院职务加分细则补充如下:

学院团委干事和学院学生会志愿者,入选当年张大煜学院团学“煜先”骨干计划[1]并顺利结业,可获得满分为4分的职务加分。

注:1.补充细则解释权归张大煜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2.补充细则一经通过将于2021年起实施。


[1]《张大煜学院团委学生会“煜先”骨干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大煜团发〔2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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