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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张大煜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的通知

2020-09-21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领导与师生员工的联系与沟通,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更好畅通言路、服务师生,积极营造“团结、和谐”的干事创业氛围,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经研究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一、接待时间与地点

1. 原则上每月第三周的周三下午2:004:00,节假日顺延一周(寒暑假不作安排)。

2. 接待地点:经管大楼D263会议室

二、接待对象:全院师生员工

三、接待安排

1.每个接待日安排一位院领导负责接待。每学期初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当学期的院领导接待日安排。

2.实行接待预约制度。拟来访师生事先填写《张大煜学院院领导接待日预约及处理结果反馈表》,并在接待日当周周一下班前发送到学院党总支邮箱zdyxydb@未经预约者,原则上不安排接待。

3.为保证更多的师生获得接待机会,原则上每位来访者接待时间不超过30分钟,一个接待日一般安排34位来访者。同一问题来访的,请协商选派13名代表来访。

4.接待院领导可根据其分管工作内容,决定是否安排相应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共同参与接待工作。

四、接待内容

1.对学院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建议。

2.对学院改革、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需要学院给予协调、帮助的事项。

4. 其他事宜。

五、处理与反馈

1.及时处理。对来访反映的问题,属接待领导分管范围,并能当场答复的,给予现场答复;属于接待领导分管范围之外或需要提交学院集体研究的,做好解释工作,研究后再予答复。

2.督办落实。当月接待日未现场答复的问题,将归口由学院党办或院办及时协调上会研究,并督促事项办理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有反馈。

3.对于依规无法解决的问题或一时未能办结的事项,应及时与来访者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进度说明等工作,并加强后续的联系、沟通,努力达成共识,积极化解心结、消除矛盾。

六、接待要求

1.认真负责。接待领导要认真听取并如实记录来访者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积极主动与其交谈、沟通,做好必要的解释与说明。

2.实事求是。来访者在反映问题时,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反映的问题清晰明了。要自觉遵守校院各项规章制度和正常办公秩序,凡无理取闹者将不予以接待。

3.依规办理。接待工作将严格让按章办事、依规办理,认真遵照和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与学校学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4.保守秘密。自觉保守工作秘密,除研究工作需要外,不随意扩散来访者反映的内容;严格保守来访者要求予以保密的内容。

七、资料管理

每次接待日工作结束后,学院组织员或院办主任应及时整理接待来访的内容、现场回复情况或事后提交研究事项的处理结果等材料,交由当次接待院领导审阅签名后,及时交学院党总支统一保管。

八、本制度自20209月起试行,由学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附件:张大煜学院院领导接待日预约登记及处理结果反馈表

中共大连理工大学张大煜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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